滨州市审计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《山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的通知
滨审办〔2010〕5号
各县(区)审计局(分会)、市直及中央、省驻滨单位:
《山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经山东省人民政府令(第220号)发布,并于
《规定》对内部审计定位和适用对象、内部审计的监督与指导、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地位保障、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职责与权限、内部审计的工作程序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,它是《条例》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指导法规条文的具体化。
为了确保学习宣传贯彻《条例》与《规定》取得理想效果,第一,结合《条例》的贯彻执行,在全市内审系统广泛开展“学习宣传落实《规定》年”活动;第二,各内审机构认真对照《条例》与《规定》,搞好内部审计制度的修改完善,届时通过内审质量评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;第三,组织一次全市内审系统学习内部审计法规知识竞赛,以掀起学习、宣传和贯彻《条例》与《规定》的热潮。
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活动,在深入学习领会《条例》和《规定》的基础上,切实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加大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指导力度,建立健全内部审计长效机制,切实加强各项财经活动的内部管理,共同促进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,进一步推动我市内部审计事业健康发展。